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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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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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年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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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一千萬元的淨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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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不少于港币一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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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良移民记录,满足一般的移民和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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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香港的生活
您需要了解的其他信息
计划的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
- 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台湾居民
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特定的金融资产(以港元为单位)
- 股票
- 债券
- 存款证(须先获得原则上批准)
-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的规定
- 如资产市场亏损,无须增加资产
- 不能取走投资增值收益
- 可以在获许投资资产中转换
- 维持投资连续7年
申请程序
我们将带您走过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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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合资格申请者向入境处提交申请及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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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性批准
6 - 8个月左右获取香港入境处原则性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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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专户
在茂宸证券有限公司开立「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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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在入境处原则上批准6个月内,实现不少于港币1000万的在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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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
递交已投资项目证明文件到香港入境处,代申请人向入境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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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批准通知书
再过两个月左右获正式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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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身份证
办理领取香港居民身份证,正式成为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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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
每年向香港入境处汇报在港投资项目情况,直至 7 年后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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