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 - 配偶/伴侣和受养子女担保 – 永久居民签证 | Harris Fraser

家庭团聚 - 配偶/伴侣和受养子女担保 – 永久居民签证

家庭團聚 - 配偶/伴侶和受養子女擔保  家庭團聚 - 配偶/伴侶和受養子女擔保 
 

加拿大政府允许与外国国民有关系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担保该人加入他们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根据其移民水平计划,加拿大的目标是每年欢迎超过400,000名新移民。在家庭类移民中,加拿大寻求每年在其配偶、伴侣和子女类别下接纳约80,000名移民。

Application

申请资格

  • 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     
    • 申请人需要返回加拿大并在加拿大居住,然后才能担保他们的伴侣和受抚养子女在加拿大境内申请PR 签证
  • 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公民     
    • 如果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成为永久居民时,他们可以证明他们有意在加拿大居住,他们可以担保他们的伴侣和受抚养子女在加拿大境外申请永久居民签证
  • 同性婚姻/同居关系
    • 对于同居关系,夫妻必须在类似婚姻的关系中至少连续生活12 个月    
    • 对于在加拿大境外发生的婚姻,必须在其发生地国家得到法律承认

符合受养子女的资格...

  • 必须是未满22 岁的单身人士
    • 22 岁或以上的儿童需要证明他们在22 岁之前经济上依赖父母,并且由于身体或精神状况无法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的情况下,才有资格成为受养人
    • 一但加拿大移民局或省政府收到您的申请,您孩子的年龄就会被锁定,所以他们不会因为签证所需的处理时间而失去资格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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