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團聚 - 父母及祖父母 – 永久居留簽證/臨時居民簽證
父母和祖父母家庭團聚計劃讓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擔保他們的父母和祖父母來加拿大。
符合條件的父母或祖父母,亦可申請最多有效10年的超級簽證,以此簽證每次入境加拿大時的期限最長可達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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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祖父母家庭團聚計劃讓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擔保他們的父母和祖父母來加拿大。
符合條件的父母或祖父母,亦可申請最多有效10年的超級簽證,以此簽證每次入境加拿大時的期限最長可達2年。
Application
父母及祖父母擔保 – 永久居留簽證
申請條件:
- 父母和祖父母家庭團聚計劃讓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擔保他們的父母和祖父母來加拿大;擔保人需要返回加拿大並在加拿大居住,然後才能擔保其父母/祖父母在加拿大境內申請永居簽證
- 作為擔保人,他們必須達到並維持最低收入水平 ,直到被擔保人成為永久居民為止
- 擔保人需要提供簽證申請前 3 年中每年的加拿大收入證明
父母和祖父母超級簽證 – 臨時居民簽證
申請條件:
- 該簽證適用於符合條件的父母或祖父母,是最多有效 10 年的臨居簽證,以此簽證每次入境加拿大時的期限最長可達 2 年
- 一般而言,訪客簽證的有效期最長可達 6 個月;要延長在加拿大的逗留時間,則需要申請延長簽證
- 超級簽證持有人則最多可以在加拿大停留 2 年,而且無需申請延期